专题报道
开展集体廉洁谈话 规范医药购销行为

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,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,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的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,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,营造公平交易、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。我院纪委于2022年1月6日,在总院多功能报告厅小会议室,组织开展药品供应商集体廉洁谈话,会议由纪委委员、纪检监察审计科李焰科长主持,纪检监察审计科、药剂科相关负责人以及17家药品供应商代表参加此次会议。

 

首先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陈锡霖传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-2024年)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分析了当前医疗卫生行业购销领域的反腐现状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,强调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和国家反腐的决心。指出医院和供应商双方是平等关系,双方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依法合规经营医药购销业务事项,在正常业务交往中营造清爽干净的合作环境,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,始终做到警钟长鸣、防微杜渐,合力构建廉洁高效医院,共同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健康高效发展。

 

会上,陈锡霖同志对参会人员进行集体廉洁谈话,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为背景,深刻剖析典型案例,达到引以为戒,警钟长鸣的目的。号召大家要认清形势,遵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,规范购销行为,严禁触碰“九项准则”红线,协力构建起公开公正、平等互利、依规依纪的“亲清”型廉洁合作关系,扎实推进我院“清廉医院”建设。

 

最后,医院与药品供应商签订《廉洁承诺书》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》,陈锡霖同志对医药配送工作提出四点意见:一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,增强廉洁自律意识。二要认清形势,遵纪守法,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类法律法规,不要抱着侥幸心理。三要警钟长鸣,引以为戒,进一步规范廉洁购销行为、杜绝商业贿赂。严禁非法统方,严禁不正当来往。四要建章立制,源头预防,医院要进一步加强监管,阳光采购,把行风建设落到实处。

此次药品供应商集体廉洁谈话会,是我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,对医院营造医药购销领域的清正廉洁氛围,实现廉洁行医,将发挥重要的作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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